首页 /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章 经营条件 / 第三节 高管人员第三十五条保险公估人应当与其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