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经营条件 / 第一节 业务备案

第十一条

保险公估人的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认缴出资额。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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