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外资保险公估人适用本规定。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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