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经营条件 / 第一节 业务备案

第十条

设立保险公估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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