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处理请求,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成立的,应当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没收、销毁侵权展品及介绍侵权展品的宣传材料,更换介绍展出项目的展板。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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