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烈士评定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定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通报全国烈士评定复核结果,并抄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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