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烈士评定工作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烈士评定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烈士评定时间超过烈士牺牲时间二年以上的,应当在复核申请中作出说明。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