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烈士评定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烈士评定程序

第二十三条

军队人员评定烈士程序,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指导军队有关单位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等办理。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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