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直接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审批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