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中央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职能分工,制订本部门的具体管理办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