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七条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项目审批部门定期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