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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