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使用洗碗机进行清洗消毒以及提供一次性和集中清洗消毒的餐饮具除外)等。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