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社会公众通过明厨亮灶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进行调查核实,属于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处理,并反馈投诉举报人。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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