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要对其明厨亮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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