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条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