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服务机构库管理

第十四条

已纳入精康转介平台机构数据库的社区康复机构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对外公示营业执照或者非营利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二)做好康复对象安全防护和隐私保护工作;

(三)设立并公布服务监督投诉方式。

制定机关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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