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服务机构库管理

第十条

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对社区康复机构上传的扫描件或者其他数字化格式文档进行核对。上传材料齐备无误的,通过平台报地市级民政部门确认;上传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社区康复机构补正;不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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