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形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擅自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