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制作、使用和管理第三十六条除本办法规定应当标注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企业或者机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之外,标签不得标注其他任何企业或者机构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