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制作、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七条每个农药最小包装应当印制或者贴有独立标签,不得与其他农药共用标签或者使用同一标签。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