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标注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 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 剧毒、高毒农药应当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