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标注内容

第十七条

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适用作物或者场所、防治对象。 使用方法是指施用方式。 使用剂量以每亩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或者稀释倍数表示。种子处理剂的使用剂量采用每100公斤种子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表示。特殊用途的农药,使用剂量的表述应当与农药登记批准的内容一致。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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