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标注内容第十六条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应当与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相符。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