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经审议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履行核稿、报批、印发等程序。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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