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诊疗活动管理第十八条动物诊疗机构可以通过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