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诊疗活动管理第十七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