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诊疗许可

第十六条

发证机关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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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