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对机构及责任人员采取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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