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章 适当性规则第三十六条金融机构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可能导致本金损失产品的,还应当按照本章关于投资型产品的相关要求,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