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适当性规则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对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 (一)保险产品类型; (二)产品保障责任; (三)保单利益是否确定; (四)其他因素。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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