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导辖区内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和地下水的监测、分析及预测预报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协调解决辖区内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导辖区内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和地下水的监测、分析及预测预报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协调解决辖区内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