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部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国地下水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负责本级预算资金申报文本的编制、上报、实施、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本级预算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检查、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文部门及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以下简称省级水文部门)本项目经费使用。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部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国地下水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负责本级预算资金申报文本的编制、上报、实施、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本级预算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检查、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文部门及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以下简称省级水文部门)本项目经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