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资金与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资金开支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专用设备购置等。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资金与合同管理
资金开支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专用设备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