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安全评价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