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第十五条

境外公司应当凭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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