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电视剧制作许可第二十条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按有关规定向广电总局申报。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