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许可第十一条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