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