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以及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