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第十六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应当妥善保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