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三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发,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