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指导、规范本区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运行和管理,推动本区域高校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二)负责组织区域内高校国创计划立项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向教育部报送相关材料。

(三)负责区域内参与国创计划高校交流合作、评估监管等工作。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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