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教育部是国创计划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国创计划实施的有关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相关信息。

(二)制定国创计划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项目立项、结题验收等工作,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三)制定国创计划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价。

(四)组建国创计划专家组织,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研究,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

(五)组织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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