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第十二条高校应加强对国创计划的管理,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国创计划管理机构,确定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落实条件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国创计划日常管理。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