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六十一条

鼓励B类通用机场运营人建立飞行场地、目视助航设施、机坪(停泊区)运行、鸟击防范等管理制度及工作记录台账,以保障相关设施设备在机场运行时处于适用状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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