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第四章 名称、使用许可及备案管理 / 第二节 使用许可

第四十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确保手册与机场实际运行情况相符,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场运营人应当及时组织修改手册: (一)手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标准等的; (二)机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基础设施、保障设备等发生变化的; (三)手册执行过程中,发现规定内容难以客观反映运行安全管理要求,不利于保障机场安全运行的; (四)民航行政机关要求修改的。 机场运营人应当将修改后的手册及时报民航地区管理局进行审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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