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章 通用机场专业工程建设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通用机场专业工程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对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