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章 通用机场专业工程建设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通用机场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