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三章 通用机场专业工程建设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通用机场专业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制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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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